《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华商》是全球华商人物品牌期刊,是华商大会和华商联合会的指定媒体会刊,成为展示全球华商风采的重要平台。
 首  页 卷首语 | 华商简介 | 运营团队 | 华商人物 | 华商资讯 | 广告刊例 | 合作联盟 | 订阅杂志 | 分支机构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华商人物 >> 谢启大——像“大树”一样的女人
 
谢启大——像“大树”一样的女人
 

  谢启大档案
  安徽繁昌人
  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
  曾任职(台湾)
  从教十年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十一年
  立法委员(三届九年)新党党主席
  现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台湾仲裁协会仲裁员

  谢启大将自己比喻成一棵大树,在经过了人生的起起落落之后,她要让自己的生命像移植的大树一样,在中国大陆这片土地上重新开始成长。

    见到谢启大,正是陈水扁将“废统”列为最高施政目标,使两岸关系进入白热化状态之时。陈水扁的做法让这位极力反对台独的台湾前新党立法委员气愤而难过:“我认为陈水扁是一个没有历史使命感的人,他的这一做法很错误。领导者一个错误的决策,对人民和社会造成的会是几十年的伤害;而一个英明睿智的做法,却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冲突。”此时的谢启大仍然旗帜鲜明地呼吁着两岸统一,亦如在台湾做立法委员时不遗余力的反对李登辉搞台独一样。

    谢启大这个名字真正为大陆人民知晓,源于2000年她与李登辉的那段公案。2000年3月18日晚上,李登辉成功的帮助了台独的陈水扁赢得了大选,这使所有“统派”的人陷入极度悲愤之中,此时身为新党党主席的谢启大当机立断,她率领着新党和部分国民党人士包围了李登辉的官邸,要求他下台。3月24日,李登辉迫于民意的压力,宣布辞职。同年,她和冯沪祥因揭露李登辉之妻在“大选”后将8500万美元现金运往美国纽约,而与李妻曾文惠在法院展开“诽谤”与“诬告”的互控官司。最后法院判谢启大败诉,于是她选择了放弃缴纳罚金,入狱3个月,以示对法院不公正判决的抗议。

    其实,早在此案之前,谢启大就是台湾岛内家喻户晓的人物。由于她在当法官期间刚正不阿,并在法律中融入了人性关怀,所以人们尊称她“谢妈妈”;而在做立法委员期间,因其“问政”犀利,同时致力于推动台湾的司法改革,被人们赞为“司法女兰博”。

    如今,这位曾经在台湾法律界和政坛叱咤风云的人物,已经退出了政坛,定居北京过着平淡而充实的生活。在记者六个小时的采访中,谢启大的传奇人生缓缓铺开。

  在台湾的三个十年

    和大多数印着众多头衔的名片不同,谢启大的名片上没有任何衔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名片的背景——是幅“大中国地图”,这幅地图涵盖了台湾以及北方的外蒙古地区。谢启大告诉记者,这是她从小在课本里学习认识到的中国地图,这幅地图在她的脑海中已经根深蒂固,可是到李登辉后期,台湾常见到的地图仅剩下了小小的台湾岛。

    1949年,谢启大出生在江西上饶的外婆家,出生一个月后,便跟随着父母逃难到了台湾。之后便一直在台湾学习、工作、奉献,直到2002年回到大陆,在北京定居生活。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第一个十年是一名教师,第二个十年是一名法官,第三个十年则是政治人物,前三个十年都在台湾度过,现在我要在大陆度过我的第四个十年,我想成为两









 

岸人民的桥梁。”谢启大喜欢将自己的一生表述得脉络清晰。

    1971至1981年,谢启大一直在做小学教师,谈到她的第一份工作,谢启大坦诚这并不是自己选择的职业,只是当时父母觉得女孩最好是做老师,所以她便去考了最为难考的师范学校,并最终如父母所愿。“我是在教书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读书是这么幸福,所以我开始用功读书,并考上了大学。于是白天上班教书,晚上读书。当时读书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充实自己,因为那时候觉得教书就是自己一辈子的事业。”谢启大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脸上露出了快乐的笑容。

    在结束了10年教师生涯的同时,谢启大选择了进入台大法律研究所进修法律,在研究所期间,一项名为“义务张老师”的义工培训对谢启大的人生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日张老师,终身张老师’,这使我养成了做公益事业的习惯。后来,我遇到很多热心公益事业的人,都是做过张老师的。我其实很想在大陆推广这项培训,尤其是在大学时期培养年轻人从事公益事业的习惯是非常必要。”谢启大说。

    所以,之后的法官及政治生涯中,谢启大将“张老师”的精神带到了司法界、政界,颠覆了台湾司法界铁面无情的形象,及政界残酷现实的风气,加入了更多温情的人文关怀。在从事法官工作的过程中,谢启大曾被调到了少年法庭当法官。这在当时台湾的司法界来说是一个冷门的工作地方,因为案子简单、易审理。“但对我来却是一个最沉重的工作,我自己是三个孩子的妈妈,同时我还当过老师,所以我很习惯的将这些犯罪的孩子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学生。”谢启大回忆说。在谢启大的信念里,当老师就应该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因为老师放弃一个学生,那这个学生就永远没有希望了。同样,她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犯罪的孩子。

    “当我深入这项工作的时候,我看到的是这个孩子为什么会去抢劫?为什么会吸毒?我觉得我应该去帮他们解决问题。如果不去帮他们解决问题,而只是去判他们的刑,我觉得我做不到。”于是,谢启大每个星期都去给这些孩子义务上法律课,并请来了很多社会热心人士进入少年观护所义务地教导他们。她进一步说服了少年观护所的主管和管理人员,让关在里面的孩子用学习来取代做手工。而当谢启大进入政界的时候,她推动完成了“少年矫正学校条例”的立法及“少年犯罪”修法的完成,最终将少年监狱和一所少年感化院改制成为真正的学校,这一创举已经实施了7年。

    谢启大的这一做法不仅改变了犯罪孩子们的命运,而且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大家都尊称她为“谢妈妈”,这个称呼一直叫到了现在。

    事实上,谢启大在任法官期间,还为台湾司法界创造了诸多里程碑事件。例如,带动全台湾法官抵抗外来压力独立判案、发起“还给我们一个纯净审判空间”运动,参与帮助、主动侦办揭露台湾司法贪官的“吴苏案”。从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1981年至1992年,11年的法官生涯,经谢启大审理过的案件多达二、三万件。在她行使立法委员的职责期间,一些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或事实不清的案件,如“兴票案”、“拉法叶购舰弊案”、“李曾文惠私运美钞案”,最后总是由她来亲历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因为在台湾民众的眼里,我是一个不会说谎话的人。”谢启大指出原因说。

  而谢启大更大的荣耀,莫过于在任职立法委员期间亲手推动了一百七十多项法律案的修改,这让她成为了台湾立法史上破纪录者。在所有修改的法案中,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的修订最为引人注目。因为这整套法律对台湾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及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做了划时代的改变。主导这一系列行政法案的立法完成,谢启大花了5年的心血。

    谢启大在从政的9年中办了许多实事,因此台湾每一次对立法委员的民调,全台湾的人民、或立法院的记者都将最多的票投给她,这使得她在民调中总是位居前三名。当记者问到谢启大为什么会从政时,她的回答是:“因为发现李登辉逐渐露出台独本色。”她要为自己争取一个足以和李登辉抗衡的位子。所以人们看到,谢启大在立法院工作的9年里,始终严把法律这一关。“所有李登辉利用国民党提出来想要改变现状、夺权的法律,我都会阻挡。他要修刑事诉讼法,将检察官的羁押权集中到23个检察长手上,而这些检察长最终是听命于他,我们新党7个立法委员对抗全立法院100多个立法委员,打了一架,成功的将它阻挡下来。”

    谢启大热爱中国,所以,在与曾文惠的官司之后,她会义无返顾的选择来北京开始新的生活。“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是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这对我的影响很大。在我的心里,中国是我的国家。90年代之前,虽然大陆这块土地我们这些生长在台湾的人暂时回不来,可是长江、黄河、长白山、天山……这些名字在我们生命里每响起一次,都会让人心潮澎湃。统一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中国一定要团结、一定要统一,中国一定要在我们这一代强大起来。”听了谢启大的这些话,记者不难理解,1990年当谢启大第一次踏上大陆的土地时,飞机一飞到杭州机场,她为什么会泪流满面。

  关注大陆司法进程

   如今,谢启大在北京已经生活三年了,她告诉记者,在北京生活有一种归属感。“在大陆的日子,我将展开生命中第四个十年,是我新的人生阶段。我现在很认真在找我的生活目标,我的方向是什么,现在感觉越来越明朗。”

    作为台大法律研究所毕业的高材生,作为一个有着11年丰富办案经历的法官,作为一个推动台湾司法进步的立法者,谢启大在大陆规划自己扮演的是“两岸法律沟通桥梁”的角色。“在台湾,我已取得律师资格20多年,但我不愿意从事律师工作。现在在大陆,我没有大陆的律师资格,但凭借经验和法律知识为两岸很多朋友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我已分别取得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及台湾仲裁协会的仲裁人。”利用自己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谢启大一直在大陆和台湾为两岸需要法律帮助的朋友们做着法律服务及沟通的工作。

    “在我看来,台湾是上帝赐予中国的一块试验田,在台湾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可以被大陆借鉴,我能做的,就是当好两岸的桥梁。”

    而作为让台湾行政诉讼法发生巨大变革的推动人,谢启大对大陆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表现得更为关注,轰动京城的“上地建材城拆迁案”便引起了这位“女兰博”的重视,并让她倾力投入。

    “上地建材城案是典型的行政机关故意违法执行案件。”谢启大说。

    2004年7月27日,海淀城管以“上地建材城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未经批准搭建,影响市容市貌’的房屋。”为由,将上地建材城强行拆除,此事让谢启大有些愤愤不平:“这个案件明显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两项重要原则。”她告诉记者:

    第一是违反了“比例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保护的法益必须大于这个行政行为所伤害的法益。海淀城管以上地建材城的建筑影响市容市貌为理由,拆除了价值6亿多元、面积高达6万多平米的建筑物,造成一千多个商户破产、三千多个人失业、数万人失去经济来源、数百万的客户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理由仅仅是“这个建筑影响了市容市貌”。这项行政行为严重地违反了比例原则。更何况,依照法规:城管大队的权限只能拆除10平米以下的建筑物,所以这是一个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

  第二是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上地建材城的开发者是基于对地方政府的信赖,在地方执政者的大力招商引资、给与许多配合的行政措施的情况下,而投下巨资建设这个市场,并带动了周边经济的发展。但如今该地区已经繁荣、土地价值数十倍增长,地方政府却借口上地建材城建设未经批准等理由而强行将它拆除,这也明显的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

    大家都说“中国的发展看北京,北京的发展看海淀”。在中国的首都,在首都的精英区海淀,如果这种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都任由它存在不被纠正,我就会担心中央政府大力宣导要“依法行政”能落实吗?中国的司法能进步吗?。现在中国正处于一个大力发展经济的时期,需要经济发展的每个地方都在大量招商引资,北京海淀区上地建材城的这个案例如果不能得到中央的重视,不能得到司法上公正的判决,给予合理的解决、纠正、补偿,这将会是一个最坏的反例,会让许多国内外的投资者以此为前车之鉴,对中国的投资望而却步。同时,也会使得国际社会及国内的人民对于中央政府大力提倡的依法行政决心产生怀疑。

    “司法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据我的了解:“海淀法院是中央大力宣传的法院典范,如果面对这个案件还会受到区政府的干涉而不敢做出公正的判决,中国的司法前途就非常堪忧了。谢启大语重心长的说。

    谢启大将自己比喻成一棵大树,这棵树在原来的土地上枝叶茂盛并已开花结果,但为了吸收到更新鲜的空气,做更大的奉献,它要从一个小岛移植到一片更广阔的土地上去。在移植的时候,这棵树必须要忍痛将本来茂盛的枝叶及花果全都砍掉,再光秃秃地移植在这块新的土地上。因此,它要努力的往下扎根,才能存活下去,而刚开始它必须依赖由外地一桶一桶提水来浇灌。只有当它自己从地底下吸到水源,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存活下去。“我现在正处于一桶一桶浇水的时期,这些水是珍贵而节约的。等我能靠自己的力量和生命力存活的时候,我才能长叶、开花、结果,这个过程其实是很漫长的。”在经过了人生的起起落落之后,谢启大让自己的生命在中国大陆这片土地上重新开始成长。


 
版权所有:《华商》杂志社
京ICP备06061711号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网址:www.hszzs.com 信箱: sjhs2008@163.com